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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实业拟收购孚日股份20%股权 深交所:为啥溢价收购?

来源:中新经纬 2020-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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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3日电 13日下午,深交所向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孚日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的决策过程及依据,溢价收购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图片来源:深交所

5月12日,孚日股份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与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华荣实业转让持有的2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根据公告,本次股份转让拟采用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结合的方式进行,协议转让对价将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大宗交易对价将以股票交易二级市场价格为参考,并结合前述评估价格予以差价调整。

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3月31日孚日股份股价为7.41元/股,公司首次披露股权转让公告时的股价为5.37元/股,溢价率约为38%。

深交所要求函询华荣实业,说明华荣实业筹划该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背景、具体原因、下一步安排;说明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的决策过程及依据,溢价收购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对价需结合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请说明评估范围及方法,具体说明评估结果对股权对价的决定机制,股权对价的具体确定过程;说明进行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的具体时间安排、各交易方式的对应比例,是否存在交易价格调整机制。

深交所指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披露前5个交易日内,孚日股份股价连续跌停,公司股票跌幅2次达到异常波动标准。在2020年5月6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孚日股份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时点,并结合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筹划进程,说明上述信息披露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筹划节点是否存在矛盾,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形。

深交所还要求,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知悉股权转让事项至公司对外披露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如有,请说明具体买卖数量、盈亏情况、买卖股票原因以及是否利用相关内幕信息。未来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

深交所表示,根据相关公告,孚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15亿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2亿股,质押比例约为66%,占总股本比例为15.64%。请公司函询孚日控股补充说明在孚日控股所持股权处于质押情况下本次股权转让的可实现性,孚日控股解除高比例质押的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计划,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股份限售而导致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深交所表示,请公司说明本次股权转让需履行的相关行政前置审批程序,目前已履行以及后续尚需履行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程序,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具体股权转让的时间安排。

深交所最后要求,请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官网资料显示,创立于1987年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秉承“以诚求成、共创共赢”的企业理念,发展成为一家以家用纺织品为主导产业,集国内外贸易、地产、热电、电机等多元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200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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