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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公司违规担保24亿,*ST飞马遭监管关注

来源:中新经纬 2020-05-13 1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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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3日电 13日,深交所向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ST飞马”)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东莞飞马为飞马投资等提供担保的相关债务是否已出现逾期。

图片来源:深交所

5月13日,*ST飞马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并指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2018年5月至8月,*ST飞马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飞马”)为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深圳市前海方兴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华商金恒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长然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艾普贸易有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金额共计24亿元。2018年8月27日公司披露公告称东莞飞马完成增资扩股,东莞飞马变为公司参股公司。

深交所要求,说明东莞飞马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债务是否已出现逾期,东莞飞马是否履行担保责任,并结合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说明公司是否需为上述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如是,请说明具体金额、相关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深交所还指出,根据公司《关于回复深交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预付款项共计85.77亿元,占预付款项总金额的97.76%,其中第一大、第三大、第四大、第五大供应商分别为“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镇江********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贸易有限公司”,请说明上述供应商是否对应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对象。如是,请结合公司商业模式、采购结算模式等说明公司为供应商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预付款项及与供应商的采购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请结合公司业务开展规模、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等,自查公司大额预付账款的合理性,并自查上述供应商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预付款是否实质上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对上述担保、长期股权投资、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说明上述担保事项的发生过程,决策人、经办人及主要责任人,被担保对象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此外,深交所指出,2020年4月30日,*ST飞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专项说明》显示,公司董监高“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重大违规行为”,仅披露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报告期的待判决或有担保事项1.5亿元。深交所要求,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自查《专项说明》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涉及补充、更正的,请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深交所还就“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真实性”等事项问询,并要求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日前,5月8日,*ST飞马公告称,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ST飞马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ST飞马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图片来源:深交所

飞马国际官方网站介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于2008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飞马国际实施“供应链服务+环保新能源”双主业战略,业务涵盖煤炭、有色金属、IT电子、大型特种异型设备等供应链服务和秸秆发电、垃圾发电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利用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

wind数据显示,*ST飞马5月13日收盘涨停,报1.03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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