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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变动及表决权恢复,中超控股收关注函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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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资本邦获悉,中超控股(002471.SZ)因股东权益变更事宜,收到关注函。

4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上海仲裁委员会已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裁决书》((2018)沪仲案字第2336号),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腾华”)持有的公司25,360万股股权可以恢复股东权利。同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的公告》,称深圳鑫腾华承诺在其持有的股份拍卖完成前放弃行使表决权。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核查并说明上述表决权恢复及放弃事项是否应依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如是,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规定涉及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如否,公司律师进行核查并说明做出判断的规则依据。

2、说明深圳鑫腾华持有的公司25,360万股股份表决权恢复的具体日期、表决权恢复事项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否,请说明判断依据,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8.1条、第11.8.8条的相关规定,核查并说明公司就前述表决权恢复及放弃事项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时的情形,并说明判断依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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