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资本邦获悉,海南海药(000566.SZ)称,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日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指出,经查明,海南海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海南海药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晚间直通披露的《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以下简称《进展公告》)称,公司“通过与国内外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已经完成瑞德西韦原料药及制剂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完成瑞德西韦制剂的第一批生产,并已具备年产
350 万支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通过与国内外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已进行瑞德西韦制剂的中试生产,可批量生产瑞德西韦 50mg、100mg
两种剂型”“公司及国内外合作伙伴成功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并可量产瑞德西韦原料药,原料药纯度在 99%以上”。
但公司在《进展公告》中未对抗病毒药物研制合作伙伴的合作模式、各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而上述信息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构成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误导性陈述。
深交所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日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1.5 条和第
3.2.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进一步指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4
条的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日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指出,对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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