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ST冠福涉诉 对同孚实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2-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月26日,资本邦讯,ST冠福(002102.SZ)发布关于收到(2019)沪0101民初25235号案件《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法院”)签发的(2019)沪0101民初25235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

被告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发行“文化债权”,约定投资额及业绩比较基准,向原告等投资人收取款项,承诺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约定收益,被告冠福股份作为担保方为上述同孚实业发行“文化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由于被告同孚实业到期未能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被告冠福股份亦未履行担保义务,原告向黄浦区法院提起诉讼。黄浦区法院对前述案件立案受理,并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

本次诉讼的诉讼请求:

1、判令同孚实业偿还原告本金500,000.00元;

2、判令同孚实业支付原告利息32,777.00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1月11日,自2018年3月16日起算,以本金5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8.00%/年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3、判令冠福股份对同孚实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蔡文舒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ST冠福公告显示,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但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以及公司为关联企业同孚实业提供担保的私募债项目已出现到期未兑付情况,尚未知是否存在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对控股股的违规事项及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本次诉讼案件的《民事裁定书》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日,ST冠福发布关于收到(2019)浙01民终804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签发(2019)浙01民终8046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杭州中院就上诉人冠福股份(原审被告)与被上诉人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以下简称“华夏富通”)、一审被告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辛实业”)、杭州挚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挚信商贸”)、林文昌、陈忠娇、林文智、宋秀榕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终审判决。

杭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00元,由冠福股份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ST冠福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在2018年已对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及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 : 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投资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能特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