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资本邦讯,福斯特(603806.SH)发布项目投资公告。
为满足光伏行业的发展需求,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胶膜产能,提升公司在光伏封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的投资,上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在安徽省滁州市实施,项目总投资160,346.85万元人民币。
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福斯特表示,公司是全球光伏封装领域的领先企业,其中,光伏胶膜产品占据了全球超过50%的市场份额,上述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满足光伏行业的发展需求,增强公司的配套能力,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光伏封装胶膜产品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将确保公司的光伏封装胶膜具有技术、规模、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球光伏封装领域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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