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南玻A8月23日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 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东莞麻涌支行合计为30500万元的为期2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00374万元,占2018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10315万元的22.01%,占总资产1911423万元的10.48%。公司无逾期担保。(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