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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前首富祝义财巨额行贿?中央商场:与事实不符

来源:中新经纬 2019-01-25 11: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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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5日电 中央商场25日早间发布澄清公告称,经确认,题为《祝义财失联之迷揭晓:收购中央商场巨额行贿,故意关店造成数千万损失》的文章报道不实,误导广大投资者。报道中涉及祝义财的内容存在明显的导向错误,极易引发投资者的恐慌,对上市公司股价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失联约1400天后,祝义财归来。公开信息显示,他是一手缔造“雨润系”千亿帝国的江苏前首富,从2004年开始,祝义财携同江苏地华实业在二级市场连续买入南京中商(即“中央商场”),最终通过10余次举牌,在2009年成功控股上市公司。纯粹以二级市场买入收购上市公司,这种方式可谓罕见。

该份澄清公告还表示,报道在没有全面、完整掌握案件信息的情况下,片面报导案件事实,罔顾大局,急功近利,故意炒作,片面追求新闻轰动效应,带有明显不利于祝义财的倾向性评论,极易导致投资者的误判,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对于报道中提到的“祝义财向中商高管胡晓军等人行贿3000多万以及从中央商场借款4000万,用于收购中央商场股份”的说法,公告称,与事实严重不符。

公告认为,关于行贿罪,第一,祝义财控制的地华公司从二级市场收购中商股份,只需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做到程序严谨、信息透明、对价充分,便可完成对中商股份的收购,不需要任何人提供帮助;第二,胡晓军等人在2005年5月份之后,已经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谈不上利用职权为祝义财及地华公司后续收购国有股提供帮助;第三,关闭门店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经过董事会表决通过,程序合法,属公司自主经营范畴,无需胡晓军等人提供帮助;

关于挪用公款,公告称,事实是时任中商董事长的胡晓军个人决定将中商股份的4000万借给南京证券理财,系企业牟利创收行为,且借款本息早已收回,与祝义财毫无关联。

2015年3月27日,中央商场发布公告称,祝义才家属接到通知称,检察机关于2015年3月23日起,对公司董事长祝义才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2017年6月29日,杭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以行贿罪、挪用公款等罪名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1月12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不构成挪用公款,以行贿等罪移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1月10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撤回行贿等罪的指控;2019年1月22日,祝义财离开此前被监视居住的杭州,回到雨润集团总部所在地南京。

25日公告同时强调,由于一些媒体采取不客观、不公正、不完整的报道,引发了严重后果,中央商场及祝义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股价方面,1月24日,雨润食品盘中一度大涨近20%,截至收盘,股价报收于1.08港元/股。同样作为雨润系旗下的A股上市公司中央商场也连续两个交易日上涨,1月24日,中央商场再次涨停,报收于4.94元/股,累计涨幅21.08%,总市值为56.81亿元。两个交易日雨润系两家上市公司市值合计增长近10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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