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ST慧球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被公开谴责

来源:新华网 2018-10-12 18:06: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消息,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寿清在信息披露和股份买卖等方面涉嫌违规,其负责人岳志斌在职责履行方面涉嫌违规,并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张寿清、岳志斌)》(〔2018〕5号)查明的事实,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慧球或公司)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考投资)与自然人张寿清构成一致行动人,岳志斌系思考投资的负责人兼股东。在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思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寿清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其中,2014年9月4日至10日期间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并于2014年9月9日达到公司总股本的6.1%。但思考投资及张寿清在持有ST慧球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股票买卖,也未按规定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思考投资及张寿清于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累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11,971.6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32%,买入金额117,659.27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3,271.6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3.62%,卖出金额132,132.27万元。

思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寿清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达到5%时,未披露一致行动关系和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买卖,且违规买卖股票数量、金额巨大,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1.9.1条的规定。岳志斌作为思考投资的负责人兼股东,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等规定。

上交所表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岳志斌、一致行动人张寿清予以公开谴责;此外,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广西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下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