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8年3月16日公告,为了保证泰达能源、国华能源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达能源、全资三级子公司国华能源于3月14日分别与津联热电签订了2018年度《蒸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2018年度燃煤蒸汽价格为170元/吨(不含税),燃气蒸汽价格为224元/吨(不含税)。
【事件点评】:
泰达能源、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同属于热力类公共产品生产与销售链条企业,在天津开发区实行区域集中供热、厂网分离模式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从事热源生产,津联热电从事管网运营,全资子公司销售热力产品给津联热电,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近期震荡整理行情,成交量持续萎缩,KDJ指标发散下行,谨慎关注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