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12日午间发布公告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与易见股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是双方意向性合作的表达,没有具体的合同、金额且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模式及细节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合作协议及合同为准,实施的具体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