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垫款被交易所追问大东南及时整改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朱文彬 2017-05-23 08: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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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今日披露,公司于5月18日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公司因向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之子公司大东南香港代垫税款,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与此同时,大东南集团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还违背了其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此,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

据了解,2014年1月27日,大东南与大东南香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大东南香港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作价11426.90万元,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完成后,大东南支付了相关价款,同时履行了法定源泉扣缴义务,代缴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212.97万元。

直到2016年12月31日,大东南香港才向公司支付了上述212.97万元,并于2017年4月10日,向公司额外支付费用95836.28元。

类似的案例还发生在2015年11月9日,大东南香港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25%的股权,作价9854.58万元,于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在支付完交易价款后,大东南履行法定源泉扣缴义务,代缴了上述税款合计142.65万元,其中包含(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37.72万元、印花税4.93万元。

而直至2016年12月31日,大东南香港向公司支付了上述142.65万元,并于2017年4月10日,大东南香港向公司额外支付费用28530.16元。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上述代垫税费在发现后全部予以归还。同时,公司立即有针对性地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就关联方资金往来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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