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7年2月6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公司决定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场所为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秋月路26号4幢101、 201、301、401、501、601、701、801和901室(建筑面积:12769.71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施。公司只可将租赁房屋用于科研楼用途,并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事件点评】:
公司将运用成熟的房地产管理经验,对租入的房屋及物业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强化招商力度,实现租赁场所的稳定收益,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