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12月11日晚间,新元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个人长期财务投资需求,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截至 2016年3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元科技股份 33849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771%。截至2016年12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元科技股份 78708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8704%。
根据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周信钢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指周信钢先生之妻李欣女士、周信钢先生之女周晨女士、周信钢先生作为委托人参与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金-汇赢通 294 号单一资金信托、李欣女士作为委托人参与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报告书显示,2016年3月1日,李欣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61500 股新元科技股票,占新元科技总股本的 0.0922%。本次增持前周信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元科技股份33234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849%,增持后持有新元科技股份 33849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771%。信息披露义务方表示,因信托计划由各自的管理人进行产品管理,周信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作为不同产品的委托人未能及时关注到产品的持仓情况,故周信钢先生未能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根据报告书,周信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3月1日之后又分别增持了公司的股份。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23日,增持 315100 股,增持价格区间为 40.21-46.89 元;减持 100000 股,减持价格区间为 44.39-46.70 元,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97%。2016年9月20日-2016年10月31日,减持 11100 股,减持均价为 34.94 元,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86%。2016年11月01日-2016年11月30日,增持 2260604 股,增持价格区间为 39.40-42.15 元;减持 63302 股,减持价格区间为 39.00-39.92 元,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58%。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8日,增持 284619 股,增持价格区间为 38.75-40.55 元,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04%。而公司于12月8日收到周信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进行了公告。
据了解,周信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新元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并且周信钢先生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新元科技,截至12月8日,周信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欣、周晨持有亿通科技、新莱应材、康跃科技的股份均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姜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