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8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3日,我公司收到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的通知,针对东方实业所持我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11月2日,东方实业解除了以所持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80,000,000股为质押物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贷款的质押,该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东方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85%,占公司总股本的2.80%。
截至公告日,东方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36,346,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7%,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东方实业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