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6–9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4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2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吴文德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0,266,978股。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58,460,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83.2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806,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6.72%。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2人,代表股份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3%。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子公司重庆中交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190,216,5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反对5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重庆中交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90,216,5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5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反对5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赵志军、陈思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6-9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月至2016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利润率较低,致整体利润率下降,另因部分项目竣工,其借款利息费用化,导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2,000万元,因此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的2016年半年度业绩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