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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投行处罚焉知非福

来源:安信证券 作者:赵湘怀 2016-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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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兴业证券公告称于7月8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处以罚金及没收款共计5738万元。对欣泰电气的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以及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设立先行赔付基金,弥补投资者损失。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此次赔付金额规模为目前主动赔付案件中最高。赔付对象为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赔付金额计算方法为: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投资银行业务资格未受限,业务发展影响不大。此次证监会对兴业证券处以警告及罚款惩罚,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资格未受限,未来业务发展影响不大。

调查持续时间短,对公司影响程度较小。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的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此次从开始对兴业证券立案调查到宣布处罚结果,所用时间一个月左右,预计被暂停受理的投行项目将在近期恢复受理,调查持续时间短,给兴业证券投行业务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小。

罚款金额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证监会对兴业证券共处罚金及没收款5738万元,包括: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拟用自有资金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基金,用于赔付合格投资者的损失,考虑到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45亿元,预计此次处罚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

投资建议:买入-A投资评级,6个月目标价11.69元。我们预计公司2016年-2018年的EPS分别为0.46元、0.57元、0.70元。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大幅下滑风险、市场大幅下行风险、政策监管趋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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