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针对其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欣泰电气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触发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深交所将依法、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具体包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退市风险提示,依法、及时作出暂停上市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保荐机构按照先行赔付的原则对适格投资者进行补偿,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做好投资者投诉、咨询的接待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交易期间风险警示工作,在欣泰电气复牌交易期间,将其证券简称调整为“*欣泰”。另外,深交所还将密切关注有关公司的市场传闻,加强股票交易的实时监控。
该负责人指出,“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不可纠正、不可消除影响的特征。根据有关规则,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更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深交所将秉承“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督促各方履行相关义务,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