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柳化股份:控股股东5.8%持股股份被司法强制划转 影响不利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6-06-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机构解读]

【看空】柳化股份13日晚间发布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柳化集团、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鸿华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481.6万股股票至华融租赁指定的证券账户。公告显示,柳化集团原持有柳化股份1.2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2%。因柳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多次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前后三次司法强制执行共计划转柳化集团所持柳化股份股票 2315.2万股,共计占占柳化股份总股本的5.8%。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0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为25.52%。柳化集团仍然是柳化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但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均已被司法轮候冻结。对于一个纠纷不断的集团公司来说,对上市公司将产生不利影响。技术走势上也有“M头”的可能,投资者应适当注意规避,以上解读不作为投资依据。(民族证券)

查看公告全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柳化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