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锂电”)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于5月27日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建设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投资要点
2016年5月27日,明珠锂电与中航锂电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建设年产10,500万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具体为中航锂电以零价格受让公司拥有的认缴明珠锂电10%出资权,出资价格每1元出资额(注册资本)5元,合计投入5,920万元。此次合作意味着公司将与中航锂电正式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借助双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共同构建动力电池优良产业链,推动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和技术创新。同时,中航锂电的加入令此项目募集资金相应地从5.92亿元降至5.328亿元,在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的同时,有利于公司为进一步发展做好资金基础。
“1.05亿平方米湿法隔膜项目”于今年2月启动,规划用地约120亩,共拟建3条湿法隔膜生产线,总投资额5.92亿元,预计2018年2月达产。目前,公司拥有5000万平方米干法隔膜和2500万平方米湿法隔膜生产线,加上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正投资建设的6000万平米湿法隔膜项目计划2017年投产,公司预计在2018年将拥有2.4亿平方米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届时,公司将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掌握干法和湿法两大生产工艺并实现量产的锂电池隔膜供应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锂电池隔膜行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同时有效增强锂电隔膜产品的国产化率。
投资建议:
随着公司产能的逐步释放,我们对公司保持原有预期。预计公司2016-2018年的EPS分别为0.512元、0.675元和0.895元,对应的动态市盈率分别为44.20倍、33.50倍和25.26倍,维持公司“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在建项目进度不达预期;原油价格波动风险;新能源汽车政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