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解读]
【看平】此公告解读为中性。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乐民初字第52号],就四川国众投资有限公司)诉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民事裁定。原告撤诉,对公司股价影响较小。(金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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