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解读]
【看平】此公告解读为中性。公告称,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因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使用仙女镇陈庄村土地,于2015年3月6日下达扬江国土[2015]罚字第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司退还84779平方米土地,并处以每平方米土地20元罚款,罚款总额为 169.56万元;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院墙等建筑物。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公司针对该事项,根据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申请免予处罚,并已于2015年11月获得批准。亚威股份表示,公司已最终获得免于处罚的批准。拟行政处罚金额为169.56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比重微小。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重大事项,对收购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及股权激励等事项均无影响。本次免处罚对公司影响同样不大。(金证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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