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讯 西泵股份(002536,买入)4月2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宛西控股4月25日收到河南监管局 [2016]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孙耀忠实施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们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泵股份”)的股份。2016年3月22日至3月24日期间,你们累计减持880万股,占西泵股份总股本的7.91%。你们在减持“西泵股份”比例达到5%时,在没有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未停止卖出“西泵股份”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持股变动报告、披露以及相关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