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16—19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 目 增减变动(%)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3 月 31 日
净利润 约 50 万元至 200 万元 -5268.25 万元 *
基本每
约 0.0008 元至 0.0033 元 -0.0865 元 *
股收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了供应链及物流运输渠道,
同时原材料成本下降及主导产品PVC树脂销售价格有所上升,加之公司处置了部
分废旧物资,使得公司较去年同期相比实现盈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 2016 年 1—3 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16 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62,008.92 万 元 ,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资
产 154,252.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713.16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5.8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
关规定,公司认为: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
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
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
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核准。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