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宁波热电4月1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4月12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瞿柏寅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16年4月11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止目前,瞿柏寅持有宁波热电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此次司法轮候冻结之前,瞿柏寅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15年11月11日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两年。
宁波热电表示,公司目前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一切正常,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