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3月9日讯 南宁百货(600712,买入)晚间公告称,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3日期间,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7,249,983股,占南宁百货股份总额的5.003%。
股东在持有南宁百货股票达到5%时,没有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没有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没有通知南宁百货予以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