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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天弋 201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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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002167,买入)公告,12月2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方锆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潮钿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黄超华、姚澄光、刘志强、李文彬、陈恩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公司2011年定增方案募资用途发生改变,而未按照有关规定在2012年年报、2013年年报、2014年年报和各次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说明的公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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