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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违规减持被罚3040万 美盈森影子高管避定增红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张望 2015-11-11 09: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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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违规减持所承担的后果正在陆续落地。

11月10日,美盈森(002303.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第二大股东王治军于11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人违规减持行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800万元与124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有关处罚的落地将势必影响到相关上市公司已推出或正在筹划于非公开发行事项。

而正拟进行非公开发行的美盈森则是另辟蹊径,通过王海鹏和王治军辞职的做法,以此规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6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王海鹏和王治军辞职的背后却是继续“隐身”美盈森身后担任着实际管理的行为,两人目前依然均在美盈森及其相关子公司任职,其中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海鹏还担任上市公司顾问指导职务,而这是否对正在筹划中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造成影响,市场颇为关注。

“目前,市场上出现不少规避定向增发禁止性规定的做法。”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在现有规则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故意规避禁止定增的恶意情形,证监会可以从严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只要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均可对其非公开发行进行一票否决。”

辞职“隐身”应对禁止定增规定

“(证监会)处罚之后,这事已经告一段落了,对公司以后的各项资本运作都不会造成影响。”11月10日,美盈森工作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8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的美盈森,目前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

据公告,美盈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KIMREE,INC.下属子公司以及上海河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此前公司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是轻工消费品行业资产,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

“我们争取在12月23日之前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复牌。”上述工作人员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否募集配套资金,目前我这边还不知道。”

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他们两人(王治军、王海鹏)已经辞职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受影响。”上述美盈森工作人员认为,“因为按我们去理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只是规定现任的董事和高管被处罚才有影响,不担任就没影响,我们现在是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的。”

公告表明,美盈森于9月11日和28日分别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海鹏与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治军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王海鹏在美盈森担任顾问指导职务并在相关子公司任职,集中精力投入到公司联网包装印刷生态系统业务中,全力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小美集科技的经营发展。

而王治军亦在美盈森相关子公司任职,并集中精力推动集团主要制造平台的智能制造和工业4.0建设工作,全力促进东莞市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等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他们(王治军、王海鹏)辞职了,不是对公司不管了,公司这一块他肯定还要管,作为大股东他肯定要管的。”上述美盈森工作人员表示。

据公开资料显示,王海鹏、王治军于2000年共同出资设立美盈森,作为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其对美盈森的影响和掌控能力不言而喻。

但对于这种退居幕后的“影子”式变通管理掌控,现行法规似乎颇显无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指的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不包括子公司,担任上市公司的顾问也不属于董事、高管。”臧小丽说,“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则,对法律漏洞尽快进行修复。”

臧小丽同样认为类似美盈森公司利用受罚高管“辞职”而获得定增资格的做法“实际是在利用监管规则的漏洞进行不合法的规避。”

定增项目或重启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治军、王海鹏为兄弟关系,两人在限制转让期累计超比例减持占美盈森总股本7.52%的5379.35万股,超比例减持金额为73756.49万元。

而证监会认定的作为王海鹏、王治军家族成员的一致行动人共为5人,其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5年1月22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美盈森7652.35股,占美盈森总股本的12.52%。

对于证监会给予的警告和罚款,王海鹏和王治军均表示接受,并将积极配合执行本次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美盈森控股股东王海鹏及一致行动人王治军、王丽、王国太、任福华于今年7月24日分别收到证监会违规减持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此前公司方面或许并没有意识到对于大股东减持的调查会影响到公司的有关资本运作。

早在今年2月3日,王海鹏和王治军就收到深交所发来的关注函,要求两人就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进行说明。

3月31日,两人通过公告承认一致行动人关系和涉嫌违反《证券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到了4月23日,王海鹏、王治军又分别收到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美盈森却从6月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筹划定增再融资,并于7月11日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以18.62元/股非公开发行14232.01万股,募资265000万元将用于智能包装物联网平台等项目。

然而,随着10多天后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到来,美盈森只得在7月28日举行的股东大会否决了此次推出的定增再融资预案。

而此次定增受挫后不久,8月24日美盈森再度停牌称将策划重大事项,其后不久便有了王氏兄弟集体请辞的一幕。

“当时中止(定增再融资预案),是因为证监会立案调查(王海鹏、王治军)。”前述美盈森工作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们跟律师沟通过,(王海鹏、王治军)辞职了,现在按规则是不会影响定增,公司将在适当时机重启定增再融资,但应该不会与目前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推出。”

(编辑:罗诺,邮箱:robin_1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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