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5年10月12日公告,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14年度自治区纺织服装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的通知>(巴财建﹝2015﹞152号)》和《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我区棉纺企业生产用棉补贴的通知>(巴财建﹝2015﹞154号)》文件,根据上述文件,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应获得2014年纺织服装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654.67万元;新疆富丽达控股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应获得2014年新疆棉纺企业用棉补贴2259.84万元。
【事件点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两项补贴收入已于2014年预提,并确认为当期损益。该事项对新疆富丽达、巴州金富2015年的业绩不产生影响,但符合公司的利益,利好股价。
【近两月机构评级】:
增持(国联证券)
【技术点睛】:
该股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