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比上年同期增长:50%-70%
公司股东的 盈利:1,725.01 万元
净利润 盈利:2,587.52 万元–2,932.52 万元
附注:公司2015年4月30日完成对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受
让,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2014年前三季度披露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项 目 调整前(万元) 调整后(万元)
2014年1-9月
737.51 1,72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实施积极的销售策略,木质活性炭业务
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上半年收到销售以农林剩余物生产的活性炭的增值税退税比上年
同期增加较大;
3、满洲里公司通过技改提高产量降低成本,三季度效益增长显著;
4、预计2015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损益约为740万元,其中: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32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
务数据将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