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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报公布前一天 远兴能源高管配偶亏损清仓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5-05-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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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咨询)昨日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刘义未登记持股情况及其配偶辛铉雯卖出股票行为,违反了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值得关注的是,辛铉雯是在一季报公布前一天以7.92元的价格清仓远兴能源,交易亏损7.98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其减持当日远兴能源股价创下两年多来最高值8.28元/股。

窗口期亏损清仓

据公告,辛铉雯于4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了公司股票2.12万股,成交均价7.92元/股,成交金额16.75万元,交易亏损7.98万元。截至公告日,刘义及辛铉雯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而辛铉雯减持当日远兴能源股价创下两年多来最高值8.28元/股。

值得关注的是,辛铉雯一次性清仓的第二天,远兴能源公布了一季报。公司在2014年实现净利润3007.5万元,同比减少61.16%。辛铉雯卖出股票行为违反了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辛铉雯表示,“其对上市公司高管关联人股份买卖相关规定不太了解,也未知悉公司正处于2015年一季度公告窗口期,近期股市活跃才想到持有部分股票,并卖出。”

远兴能源表示,辛铉雯本次卖出股票未产生收益,其没有提前获悉公司一季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或其他重要未披露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公司一季度利润数据也在业绩预告中进行了披露。

在亏损的情况下,远兴能源副总经理配偶却选择一次性清仓是不是意味着不看好公司发展?昨日,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致电远兴能源,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表示,“她2007年、2008年买的,放了很多年忘了,现在股市好起来了她又想起来了。估计是自己需要用资金,我也不清楚具体减持的原因。”

承诺书疏漏

事实上,刘义在填报高管声明和承诺书时并未将辛铉雯持有远兴能源的2.12万股登记出来。数据显示,辛铉雯于2007年11月7日、12月25日和2008年4月9日、6月10日先后四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买入公司股票1.41万股,成交均价17.68元,成交金额24.94万元。经过2010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截至2014年12月31日,辛铉雯持有公司股份2.12万股。

2014年1月22日,远兴能源聘任刘义为副总经理。而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披露的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显示刘义并未持股,原文为“董龙、刘义、赵国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董龙持有本公司股票2800股,刘义、赵国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刘义未登记持股情况也违反了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此,刘义解释,“由于其配偶辛铉雯买入公司股票时间较长,因此其在填报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时发生疏忽和遗漏,未登记辛铉雯持股情况,辛铉雯本次卖出股票也未与其本人进行沟通,其并不知情。”

“高管(刘义)以前承诺没有持有公司股票,我们也没有从股东名册查。”上述人士表示。

资料显示,刘义,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市场开发部经理、鄂尔多斯(600295,咨询)科强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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