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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民索赔案下月开庭 有投资者亏八成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张曌 2015-04-21 1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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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就在佛山照明(000541,咨询)2000多股民索赔一案正在广州中院和广东高院两级法院如火如荼地进行审理之时,汉王科技(002362,咨询)股民索赔案也将在下月开庭。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股民诉汉王科技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并定于5月13日进行证据交换、5月14日正式开庭。

参与人数只有千分之一

“目前,索赔人数仍在陆续增加。”作为小股东的维权代理律师之一,谢良昨日介绍说,汉王科技索赔案截至诉讼时效届满仅剩八个月的时间。

2011年12月2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汉王科技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3年12月21日,证监会认定汉王科技多份信披报告中未披露,其与汉王信息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构成了《证券法》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在此之后,已有53名受损投资者将汉王科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谢良告诉记者,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决定,在2010年3月3日至2011年12月22日买入且在2011年12月22日仍持有汉王科技的受损股民有望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目前已提起诉讼的股民,约占汉王科技截至2011年12月底股东数(4万左右)的千分之一。佛山照明股民索赔案与本案类似,起诉的股民多达2000人,相比而言,汉王科技仅有50多名投资者提起索赔。大多数受损者可能对索赔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谢良说。

广州一股民损失逾八成

昨日,来自广州的股民张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我买入汉王科技10000股,汉王科技送股2900股,截至2011年12月22日当天,我仍然持有5800股,并在此后一直持有,期间账户损失竟高达83.5%,损失惨重。”

“该股民这5800股可作为索赔的股数,若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复权平均买入价约74.7元。按照司法解释规定,汉王科技索赔基准日是2012年2月10日,基准价约12.3元。那么,该股民每股损失约62.4元,总损失约36万元。”根据张先生的买卖情况,谢良估算了损失。

谢良律师提醒股民注意,目前汉王科技受损股民索赔的是三年多前一定时间段的固定损失,而不是现阶段的损失,无论现阶段汉王科技走势如何,均与索赔无关,不影响索赔。另外,本案索赔诉讼时效截至今年12月21日,至今还剩八个月时间,符合条件的股民切忌在权利上沉睡,一旦错过诉讼时效将很难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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