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4月16日,光线传媒公布2014年年报,实现营业总收入12.18亿元,同比增长3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亿元,同比增长0.42%,拟以现有总股本11.28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派发现金1.0元。
点评:
电影业务依然是业绩增长的主要部分。2014年电影实现收入6.46亿元,同比增长29.05%,占收入的比重为53%。实现营业利润3.64亿元,占整体营业利润的比重为76%。电影业务是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部分。栏目制作与广告实现收入4.76亿元,同比增长43.28%,占收入的比重为39%。电视剧和动漫游戏分别实现收入3475万元和5998万元。其中动漫游戏收入贡献来源于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打造国内最大的传媒娱乐内容集团。公司将致力于用IP打通娱乐内容产业链,从小说、漫画版权开始,用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来带动电视剧和网络剧、动漫、游戏、衍生授权等产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造完整文化内容产业链,公司未来仍将采取行业联盟策略,即通过股权投资、并购以及战略联盟与项目合作,做成开放的内容平台,实现“跨平台、全娱乐内容投资制作发行”的战略目标,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传媒娱乐集团。如在动漫领域,公司目前已经投资的动漫公司有9家,此外还和国内优质的动漫公司开展业务上的合作,总体上覆盖了中国优质动漫IP和资源中的大部分。
内容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基于粉丝经济时代优质IP不断涌现:网络小说作为优质IP已经成为影视剧剧本创作的重要金矿,《盗墓笔记》、《鬼吹灯》、《甄嬛传》等销售积累了数以千万的粉丝,成为蕴含巨大价值亟待挖掘的超级宝藏;并购整合是传媒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拥有多业务线、多渠道布局的传媒娱乐集团有助于实现IP价值最大化,具备强大的规模经济竞争优势。互联网付费点播和电影衍生品将开启内容产业新的蓝海,根据艺恩咨询数据,2014年中国电影票房296亿元,电影版权收入及电影所带来的影院、电视、网络广告收入分别为20亿和63亿。版权收入占比仅5.2%,而在好莱坞,一部电影院线票房分成收入大致占影片整体收入的30%以内,差距巨大。
电影业务是公司重要竞争优势。公司2014年度发行了《爸爸去哪儿》、《同桌的妳》、《分手大师》、《四大名捕大结局》、《亲爱的》和《匆匆那年》等12部电影,累计电影票房约31.39亿元,比去年增长约34.89%,占全国国产片票房19.5%,票房金额位居国内电影集团的第一名。公司2015年预计投资、发行超过15部影片,包括《左耳》(苏有朋执导)、《横冲直撞好莱坞》(林诣彬监制)、《港囧》(徐峥导演)、《恶棍天使》(邓超导演)《鬼吹灯之寻龙诀》等高票房潜力影片。公司策略是用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来带动电视剧和网络剧、动漫、游戏、衍生授权等产业,比如公司2015年将重点制作超级季播剧,配合电影同时制作网络剧,全方面提升IP的影响力。
阿里战略入股意义重大:公司3月25日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其中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24.22元价格认购24亿元,持股9909万股,占比8.78%。阿里巴巴作为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商,为平台企业提供在线营销服务是其主要商业模式,服务类别包括按效果付费(Pay-for-performace, or P4P),展示营销(Display marketig),淘宝客计划(taobaoke program),交易佣金(Commissios o Trasactios),店铺费(Storefrot Fees)等,我们认为品牌营销服务将是阿里巴巴在线营销服务的下一个重要品类,而内容营销是塑造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Cotet Marketig Istitute的2014年数据表明,93%的机构都表示他们依靠内容营销来塑造品牌和挖掘需求,87%的消费者宣称线上内容对他们的购买决定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依托阿里巴巴的大数据资源,光线传媒能够与在线商家合作,利用商家的经验来开发受众喜爱的电影衍生产品。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我们预测公司2015年-2017年收入分别为19.74亿元、26.19亿元、35.9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93亿元、8.26亿元和11.97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53元、0.73元和1.06元,继续给予“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行业竞争加剧风险、投拍电影票房低于预期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