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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警示博元投资退市风险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邵好 2015-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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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将被暂停上市

自3月31日起,上交所将依法对博元投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是2014年退市制度修订后沪深两市首家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入退市程序,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证券代码“600656”保持不变,证券简称变更为“*ST博元”。

根据公司公告,博元投资自3月3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满30个交易日。其中,全天停牌不计入交易期间,但停牌期间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值得注意的是,博元投资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在最后交易日、投资者准入和交易限制等方面存在诸多特殊性。

首先,其在风险警示板的最后交易日具有不确定性。根据规定,博元投资股票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继续交易30个交易日,因重大事项停牌最长不超过5个交易日,且不计入30个交易日内。因此,最后一个交易日受实际停牌天数影响而变化。

其次,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的投资者,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再次,投资者参与博元投资股票交易,应当遵守上交所《股票交易规则》、《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规定,不得进行违规交易。

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截止后,上交所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法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其股票将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截至目前,上交所共有19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稽查。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当这些公司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八)项和第(九)项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时,才将启动退市机制。否则,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前期,上交所已督促相关公司按照要求定期披露了立案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特别是加强了对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等信息的披露,以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被立案稽查公司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上交所建议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公告,结合公司案情及相关规定,谨慎判断公司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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