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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人民财讯10月22日电,10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6年第49号,以下称“新办法”),在制度上更好保障对外投资发展和安全。新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届时2017年出台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2017)》)同步废止。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新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办法如何更好保护对外投资权益?

《办法(2017)》从保护对外投资有关人员、资产安全出发,设置了重大不利情况报告制度。近年来,少数国家(地区)采取歧视性措施,有的要求中方提供技术、数据或者处分股权、资产等,损害了中方权益。针对此类问题,新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涉及对外投资保护的系列条款,完善了重大不利情况报告制度,设置了对外投资信息年度报告制度,覆盖了上述情形。投资者将上述情况告知管理部门,有助于合力保护对外投资权益。

下一步如何实施好新办法?

新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等共同推进新办法实施有关工作。一是修订发布新版配套格式文本,进一步明确核准、备案、报告等环节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和相应的填报指南,以便投资者照章申报。二是更新发布对外投资常见问题解答,以便投资者把握政策要求。三是完善全国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以便投资者线上咨询和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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