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ST新华锦:子公司上海荔之与新华锦纺织之间开展的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原标题:ST新华锦:子公司上海荔之与新华锦纺织之间开展的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人民财讯6月10日电,ST新华锦(600735)6月10日公告,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发布涉及公司“ST新华锦的‘变脸’三部曲”等报道。经核查,对上述报道中的主要事项澄清如下:1.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简称“新华锦纺织”)、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荔之”)同属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上海荔之与新华锦纺织之间开展的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涉及的相关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经公司自查及审计机构复核,具体情况请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自资金占用问题整改完毕以来,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新增资金占用行为。3.公司与王荔扬、柯毅业绩补偿一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6月9日开庭审理,具体事实以后续法院判决及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新华锦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