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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亚辉龙被罚款400万元

(原标题: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亚辉龙被罚款400万元)

3月17日晚亚辉龙(688575)公告,公司于当天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在1月6日发布的关于与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中,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涉及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构成误导性陈述,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公司表示本次处罚未触及退市情形,目前经营正常。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1月6日亚辉龙与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亚辉龙于1月6日17时43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其中涉及脑机星链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的披露信息为“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目前已开发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等产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目前,脑机星链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技术,仅有迷走神经刺激仪有样机,尚处于二类医疗器械证书注册准备阶段,其余产品尚在研发均无样机。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脑机星链实际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

随后,亚辉龙在1月6日21时27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其中涉及脑机星链产品情况的补充披露信息为“主要开发产品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目前脑电采集分析仪尚无样机或原型机,仅有个别零部件处于早期测试阶段;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的设计依赖于尚未完成的脑电采集分析仪,仅为远期规划。《补充公告》未完整披露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

亚辉龙在1月7日晚再次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其中涉及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开发阶段的补充披露信息仍为“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同时提及脑机星链“在非严肃医疗产品方向具备市场销售能力,目前已有订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问询回复公告》未完整披露上述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同时,《问询回复公告》所涉非严肃医疗产品目前未有实际订单,仅有框架性合作协议,相关表述未准确反映脑机星链非严肃医疗产品实际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相关信息披露后,公司股价明显偏离市场行情,并出现异常波动。除了对亚辉龙处以400万元罚款之外,对董事长给予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对董事会秘书给予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3月17日晚,亚辉龙还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鸣阳提交的辞职报告,王鸣阳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王鸣阳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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