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瓦轴B发布第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无整理期退市引关注

(原标题:瓦轴B发布第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无整理期退市引关注)

2月24日,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B,200706)发布要约收购股份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瓦轴集团发起的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全面要约收购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截至今日收盘,根据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要约净预受股份为1808万股,距3905万股的生效门槛仍有差距,且本次退市不设整理期,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交易退出窗口逐渐收窄。

公告明确,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1月20日至2月27日共39个自然日,要约价格为2.86港元/股,收购数量为1.586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9%,涉及最高资金总额达4.54亿港元。要约收购生效门槛为预受要约股份数量达到3905万股,占公司B股总股本的9.48%,达标后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将低于10%,触发深交所退市条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若未达标,本次要约将自始不生效,已预受股份申报自动失效。

值得投资者高度关注的是,本次要约收购与A股常规退市流程不同,全程不设退市整理期,退市后股东无法通过二级市场交易退出股份。同时,2月25日至2月27日为要约不可撤销期,此期间申报预受的股份将被中登深圳临时保管并锁定至收购结束,仅可撤回当日申报,不得撤回已保管股份,这也意味着2月24日成为投资者可自由申报并撤销预受要约的最后节点。

对于退市后的股份安排,公告披露,若退市成功且剩余股东人数超200人,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同时收购人明确亦可能依法推动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注销。此外,公告还明确了预受要约的操作规范,质押、司法冻结等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不得申报,投资者需通过股份托管券商办理申报手续,申报当日可撤销,已预受股份经确认后不得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据了解,瓦轴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60.61%,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并已出具履约承诺,确保足资金额完成收购。此次要约收购是2023年山航B私有化失败后,B股市场时隔两年再现的私有化要约案例,而瓦轴B作为中国轴承行业首家B股上市公司,自1997年上市至今已近29年,此次私有化源于公司长期经营财务承压与B股市场融资功能缺失、全球经济衰退、经济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停滞等多重因素影响。

财务数据显示,瓦轴B经营颓势已持续多年,2013年起扣非净利润连续12年为负,2019年起归母净利润连续6年亏损。同时,B股市场自2000年起便无新股发行,再融资功能停滞二十余年,瓦轴B长期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终止,公司发展明显落后于同行企业。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要约收购是瓦轴B中小股东难得的市场化退出通道,若错过本次窗口期,未处置股份的流动性将大幅下降,后续仅能通过场外合规渠道转让,存在变现困难、价格波动等风险,如公司注销,则投资者势必承担更大损失的风险。公司特提出提醒,投资者需通过深交所官网、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平台查阅公告原文,依规办理相关操作。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