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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减持计划 合计减持不超总股本3%

(原标题:无锡振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减持计划 合计减持不超总股本3%)

2月3日晚间,无锡振华(605319)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主体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金祥,减持目的均为满足投资发展需要。

据公告披露的持股基本情况,无锡君润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7.53%,且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祥持有总股本的11.7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7.22%,股份来源包括IPO前取得与非公开发行取得。

此外,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钱犇持有总股本22.37%;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总股本2.84%。无锡君润由钱犇和钱金祥共同控制,无锡康盛全体合伙人系钱金祥的兄弟姐妹,上述主体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并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4.42%。

根据减持计划内容,无锡君润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00万股,对应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钱金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50万股,对应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股份来源同样为IPO前取得。

本次减持的时间区间统一为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6月5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实际减持开始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公告同时提及,相关减持主体此前已就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等事项作出公开承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与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IPO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公司分红、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主体,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告称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内容一致。

针对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作出风险提示。本次减持系相关股东根据自身投资发展需求自主决定,减持的时间、价格、具体数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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