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王真见、王增潮、吕路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王真见、王增潮、吕路涛:
经查,我局发现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4年,公司部分收入存在跨期确认情形;进行存货减值测算时确定的可变现净值不合理,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未充分考虑个别应收项目的信用风险情况,导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上述问题导致顺博合金2024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顺博合金董事长王真见、总裁王增潮、财务负责人吕路涛未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王真见、王增潮、吕路涛于2026年2月3日上午9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证监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广发银行大厦37楼)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