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翟辉、张林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翟辉、 张林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99 号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翟辉、张林: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翟辉、张林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195 号)查明的事实,华软科技存在资产减值核算不准确、收入财务处理不规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个别其他应收款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等财务核算问题,以及股东会等“三会”相关记录存在瑕疵、规范运作有待提升等公司治理问题。公司的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华软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1.3 条、第 5.1 条的规定。翟辉作为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张林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 1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5.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强化财务核算及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5 年 11 月 28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