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宇电子已收到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聚焦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业务)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1月18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业绩增长合理性及期后下滑风险,转固时点准确性及发行人关联方与施工方资金往来合理性,收入确认合规性等。
关于业绩增长合理性及期后下滑风险。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2025年1-6月发行人收入同比增长16.98%,归母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长42.44%,因终端市场需求回暖,发行人封测产品毛利率得到一定提升;发行人与气派科技产品结构相似,均以常规封测产品为主,2025年1-6月气派科技归母扣非后净利润为-6,607.03万元。
需要发行人结合下游行业(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及工业控制)需求、主要客户业绩变动情况,说明2025年上半年业绩增长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各类产品对业绩增长影响的具体体现,并进一步说明经营业绩增长可持续性。
关于转固时点准确性及发行人关联方与施工方资金往来合理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2024年末发行人房屋建筑物原值较2023年末增长了514.11%,主要为池州华宇二期厂房回购因评估增值导致的房屋建筑物原值增加、池州三期厂房转入固定资产、合肥华宇的厂房及附属建筑回购完成、以及深圳华力宇新购厂房所致,其中池州华宇三期厂房已转固但尚未完成装修,相关厂房及土地未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合肥华宇厂房在装修完成使用后一次性转入固定资产,并在厂房移交时计入在建工程。
需要发行人说明池州二期、三期厂房、合肥厂房等项目相关房屋建筑物建设周期、工程竣工验收及装修验收时点以及回购时点、转固时点等,说明三期厂房项目移交时未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合肥厂房项目移交时计入在建工程的原因及合理性。
关于收入确认合规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客户每月通过对账单确认交易数量及金额,客户签署月度对账单后视同验收货物确认收入;客户提供的待加工产品仅进行实物及库存状态记录。
需要发行人(1)说明内销模式下按月对账确认收入而非在签收时确认收入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的一贯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列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对账时间及变化,说明报告期各期内销收入的具体收入确认流程,相关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调节对账时间调节利润的情形。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业务,主营业务包括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