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立方制药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明确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
中访网数据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于2025年8月修订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新制度明确划分了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并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新规,立方制药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需经董事会审批并披露: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或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等。若交易指标触及总资产50%、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等更高门槛,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对于未达披露标准的交易,由董事长直接批准。
制度特别强调,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投资,其投资事项需先经立方制药内部审议,再按子公司章程履行程序。此外,关联交易及证券衍生品投资需遵守专项规定。
立方制药表示,新制度旨在优化投资决策流程,防范风险,同时确保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修订后的制度已通过股东会审议生效,为公司中长期战略实施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