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峰璟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5月06日讯,有投资者向峰璟股份(002662)提问, 关于德国二股东份转让协议中提到2024年11月30日后未过户情况下,双方可无责解除协议,到目前已过多时并未见公司公告其?充协议,是否有误导投资者嫌疑?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关于公司德方股东协议转让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股东方,公司需根据股东对该事项的进展反馈发布公告,公告披露并非由公司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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