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麦思美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专业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4月16日,麦思美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其中,公司被要求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要求,结合公司、杰科数码的客户及业务获取情况等,说明公司与杰科数码是否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通过上述公司获取订单的情形,是否存在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形。
问询中,全国股转公司指出,根据申请文件,公司从事车载信息娱乐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杰科数码从事数码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对此,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要求,结合公司、杰科数码的客户及业务获取情况等,说明公司与杰科数码是否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通过上述公司获取订单的情形,是否存在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形。
在回复中,麦思美指出,麦思美与杰科数码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异,杰科数码产品应用在家用及消费电子领域,其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机顶盒、智能影音播放器、摄像头、音响等家用类数码产品;麦思美主营业务为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车载信息娱乐系统应用于汽车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和客户群体存在明显差异。
经比对双方客户清单,因主营产品明显差异以及应用领域不同,公司与杰科数码不存在客户重叠的情形。经比对报告期各期双方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 15 万元以上)清单,麦思美与杰科数码重叠的供应商主要有广东微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山田高科技有限公司、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福泰创展科技有限公司、品佳股份有限公司 5 家供应商,总体采购金额较小,主要系公司与杰科数码经营场所均位于杰科产业园内,地理位置相近,双方均会以经 营地点为中心,向周边地区扩散选取供应商;同时,虽然公司与杰科数码产品应用领域不同,但都属于电子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均需使用到原材料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线路板、塑胶五金件、包材等,所以原材料供应商具有一定重叠,重叠情形具有合理性。
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主承揽业务、独立对外签署合同,独立从事经营范围中的相关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不存在与杰科数码共用采购、销售渠道或通过杰科数码获取订单的情形。公司与杰科数码不存在重叠客户,部分供应商存在重叠,重叠情形具有合理性。
经查询公司以及杰科数码工商档案和相关说明、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与杰科数码不曾存在互相持股情形,在历史上不存在股权和业务上的渊源关系,在历史沿革方面互相独立。在资产、人员、业务、技术和财务等方面,双方自成 立以来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不存在混同情况,皆独立完整地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办公设备、生产设备等资产以及采购、销售渠道,不存在合署办公、 共用员工等情形;双方按照主营业务需求保持独立研发,在技术上不存在互相依赖情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专职的财务人员,并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 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情形。综上,杰科数码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和财务等方面与麦思美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