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国联股份:调查结果请以监管部门最终出具的为准

来源:同花顺iNews 2025-01-22 17:36: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联股份:调查结果请以监管部门最终出具的为准)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1月22日讯,有投资者向国联股份(603613)提问, 董秘您好!根据民法典224条和第512条,物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如合同明确约定提货单签收即为交付(且与货物物理空间是否移动无关),据此可认定此提货单签收交付时,所有权和风险发生了转移,那么卖方可据此依法和贸易惯例合理地确认收入,买方也可以相应地确认存货。

既然有民法典规定和贸易惯例,不能理解一年了还在沟通交流,似乎很难解决,是否存在过多的行政条条框框及当前国内外困境下不利于大循环的不利因素?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近一年多来立案调查事项一直都在积极配合并充分沟通,但调查结果请以监管部门最终出具的为准,且出具时间也不是公司能够决定的,相关细节不便于公开披露,希望投资者理解。感谢您的关注。

点击进入交易所官方互动平台查看更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花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