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来源:深交所 2024-08-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627 号

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吉林省白山市江源

区江源大街 30 号;

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

西里甲 1 号 A 座 27 层 3101 室,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张晖,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万方源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玉,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 1 —

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刘戈林,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万方城镇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4〕16 号)

及本所查明的事实,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方发展)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民事判决书》

(2023 吉 01 民初 127 号),判决万方发展原控股股东北京万方

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以其所持 9,086 万股

万方发展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变卖后所得价款,用于

偿还万方源相关债务本金 7.35 亿元、利息(包括逾期利息)以及

违约金。万方发展董事长、万方源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晖,万方发

展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万方源董事刘玉,万方发展董事刘戈林是

该案共同被告。

2024 年 1 月 23 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上述《民事判

决书》。万方源在收到《民事判决书》后,未及时通知万方发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4 年 3 月 5 日才发函告知万方发展上

述事实。万方发展在知悉相关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直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才在《关于公司大股东质押违约处置的提

示性公告》中对外披露上述判决情况。万方源持有万方发展股份

— 2 —

占总股本的 29.18%,其中 26%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委托给万方

发展目前控股股东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若上述判

决履行完毕,可能导致万方发展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万方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1.2 条、

第 4.1.6 条第一款的规定。

万方发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7 条、第 7.7.9 条第

八项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1.2 条的规定。

万方发展董事长、万方源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晖,万方发展副

董事长兼总经理、万方源董事刘玉,万方发展董事刘戈林,未能恪

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5 条和《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1.2 条、第 3.3.32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万方发

展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3.2.3

条,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

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

— 3 —

一、对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晖,副董事

长兼总经理刘玉,董事刘戈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

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

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万方发展通过本所上市公

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

定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755-88668308)。

对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

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8 月 2 日

— 4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方发展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