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股东被罚2.32亿元!这家A股公司最新公告,股价已连续跌停……)
5月7日,ST阳光(江苏阳光)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阳光集团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本次处罚牵出了一则旧案,主要原因系“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溯历史,在海润光伏的借壳上市以及2019年黯然退市短暂的数年间,作为实控人——阳光集团利用内幕消息大笔减持套现。
然而,ST阳光在业绩“变脸”后,股价已经连续两日跌停,成交量分别只有72万元和44万元,未有开板迹象。
不过,ST阳光在公告中提到,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不涉及本公司,且涉及事项与本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涉嫌内幕交易
证监会处罚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
ST阳光控股股东为阳光集团,而阳光集团由被誉为“毛纺巨子”的陆克平一手创立。公开资料显示,陆克平1944年出生于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在1979年成为江阴市精毛纺厂党支部副书记,该厂也是江苏阳光集团的前身。
1993年7月17日,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67387.3万元,陆克平成为公司董事长,他控制的“阳光系”在未来的数十年内在资本市场掀起巨大波澜,他本人也接连成为四环生物、江苏阳光的实控人,还曾控股海润光伏,但长袖善舞的背后却频现内幕交易、触及法规红线。
本次阳光集团被证监会处罚则牵出了一出旧案,主要原因系“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回溯历史,2011年,海润光伏借壳*ST申龙顺利上市,控股股东为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而江苏紫金的大股东正是江苏阳光集团。
在海润光伏上市后,整个中国光伏产业却遭受国际环境的打压,整个行业景气度迅速下滑,海润光伏也不例外。然而,在业绩并没有完成借壳事项对赌承诺的背景下,海润光伏却推出10派7.4元的分红方案,阳光集团拿走2亿分红。次年,随着2014年12月22日海润光伏限售股的解禁,大股东紫金电子开始减持股票。2015年1月7日至1月20日,紫金电子通过大幅减持海润光伏股票,套现近13亿元。
2015年1月22日,紫金电子又提议“10转20”预案,在“高送转”热潮下,海润光伏股票由此大涨。
紫金电子趁此机会最后一波大幅度减持,将持有股份几乎悉数卖出,仅在4月8日单日就卖出4500万股。由此,紫金电子所持海润光伏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由历史最高的25.27%降至0.32%。
但就在“高送转”预案公布不久后,海润光伏发布2014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当期亏损8亿元。随即公司股价连续跌停,短时间内迅速腰斩,但紫金电子以及背后的阳光集团早已套现,截至当年三季报,十大股东还有两只社保基金以及两只公募基金,损失惨重。
最终,海润光伏于2019年退市。
ST阳光业绩“变脸”
1月31日,ST阳光在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中称,预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20亿元,同比减少13.71%;预计归母净利润约900万元,同比减少92.32%;预计扣非净利润约2400万元,同比减少77.44%。
在业绩预告中,ST阳光称报告期内,公司纺织主业需求疲软,销量、收入、盈利均有所减少;公司关停热电车间,对旧热电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整体打包拆除和转让,预计将确认资产处置损失3653万元。
然而,4月26日,ST阳光却预告2023年净利润为-1亿元,同比下跌185.35%。
ST阳光称,2024年1月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时,根据阳光服饰往年的回款情况,以及阳光服饰对公司应付账款在公司年报披露前的付款计划,公司按常规考虑了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和阳光集团对外担保的预计负债所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然而,随着期后阳光服饰还款未达预期等实际情况,ST阳光对阳光服饰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1年内由5%提高至10%,1至2年由10%提高至30%;对阳光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4亿元,预计负债比例由5%提高至10%。
随即上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ST阳光结合阳光服饰资信情况、账龄、可回收性等信息,阳光集团担保债务偿还能力充分评估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审慎判断坏账计提和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并在年报和资产减值公告中充分披露相关情况。
在年报披露后,ST阳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江苏阳光”变更为“ST阳光”。
陆克平已屡次违规
去年12月24日晚,四环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陆克平间接控股的ST阳光以及威创股份也公告了这一内容。在此次被立案调查前,陆克平此前已被证监会处罚。
根据2020年5月证监会发布的处罚决定书,四环生物、陆克平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实控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陆克平及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和30%时,未履行披露义务等。
证监会查明,2014年起,陆克平以扩大其控制的四环生物股东大会表决权数量为目的,自行或通过徐伟民找来陆宇、郁琴芬、王洪明、江苏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13个证券账户和2个权益工具,通过控制和提供资金,由这13个证券账户和2个权益工具在2014年2月20日至2018年4月11日,交易四环生物股票,并通过上述账户在四环生物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这13个证券账户中,陆宇、郁琴芬分别为陆克平的儿子和妻子,包括王洪明在内的5名四环生物股东也曾在江苏阳光集团担任过重要职务。
陆克平以扩大其控制的四环生物股东大会表决权数量为目的,自行或通过徐伟民联系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买入四环生物股票。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在涉案期间交易四环生物股票,且其账户所持四环生物股票表决权归陆克平。
证监会认为,陆克平与四环生物投资者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四环生物股份表决权及陆克平向上述四人提供融资安排的行为,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五)项的情形,陆克平与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证监会调查认为,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2014年2月—2018年4月,其通过上述19个账户组实际控制四环生物39.42%的表决权,但从未进行过披露,也未发出收购要约。
证监会查明,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
证监会表示,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最终,陆克平被处以2734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校对:李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