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高新:公司的董事长在大股东超达投资集团无任职)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4月18日讯,有投资者向长春高新(000661)提问, 贵公司的董事长在大股东超达投资集团有任职吗?超达投资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长春管委会,那出借长春高新的13亿货币资金给新区管委会是否合规?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无任职;根据中标的“长春高新区康达地块旧城改造开发项目”所约定的前期土地拆迁款。根据长棚危保指【2011】2号《长春市重点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指挥组会议纪要》确定的如下原则:“地块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城区政府负责,中标的开发企业按照补偿标准提供补偿资金。”该款必须经政府拆迁办直接支付。该中标合同同时约定,在土地整理及挂牌交易后政府返还该笔款项。根据政府文件要求,房地产公司作为康达项目唯一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城区政府及时完成该项目的征收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待土地挂牌出让后返还房地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