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40 号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 2024 年 3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公告显示,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等部分信息披露有误,你公司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更正。本次补充更正的信息,不改变本报告期你公司利润等各项财务数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你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焕欣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4.2.2 条的规定,对此负有责任。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3 月 27 日 2